@九江人,这个证件重新核发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进山车辆管理,依据《庐山景区进山车辆停车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重新核发居民车辆、商务车辆进山停车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1)居民车辆办证对象
1.牯岭户籍(山上)居民私家车,每户(家庭)限办1台。
2.同一户籍地址下已结婚成年子女私家车。
3.提供的驾驶证失效或与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及其配偶姓名不符时不予办理。
(2)商务车辆办证对象
1.长期在庐山山上景区从事合法商务经营活动的单位、企业、商户的车辆(严格按照经营需要确定办理数量)。
2.规上企业根据投资规模及纳税金额规定进行办理。
3.长期为庐山山上单位、宾馆酒店提供送菜、送货或维修等服务的车辆(严格按照经营需要确定办理数量)。
4.以居住属性公房作为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不予办理商务停车证;提供的营业执照无实际经营场所、无实际经营活动及套用他人营业执照等行为,经查实后不予办理商务停车证。
5.国有企业及经营性事业单位车辆只能以市监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办理,其他企业(经营户)可以法人或其配偶办理。
二、提交材料
(1)居民车辆提交材料
1. 牯岭户籍(山上)居民私家车。
①审批表、驾驶员承诺书;
②户口本首页、车主页复印件;
③身份证正反面、车辆行驶证正副本、驾驶证复印件;
2. 同一户籍地址下已结婚成年子女私家车。
①上述牯岭户籍(山上)居民私家车办理时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
②已成年子女结婚证复印件。
(2)商务车辆提交材料
1.企业、商户的车辆。
①审批表、驾驶员承诺书;
②工商营业执照、中标通告书及经营合同复印件;
③缴税证明、身份证正反面、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④各行业所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及资质复印件,如: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⑤宾馆、民宿等住宿业需要提供45度角车辆照片1张(显示车牌号及车身店名标识);
⑥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商户)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2.规上企业合伙经营人的车辆。
①上述企业、商户办理时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
②申请报告及合伙经营关系证明(出资证明)。
3.送货及长期维修等服务的车辆。
①审批表及申请报告;
②提供至少3家单位的经营合同、服务对象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证明、服务对象证明;
③身份证正反面、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④驾驶员承诺书。
三、办证原则
1.同一车号只能办理一种类别的车辆停车证,如同时递交了居民车辆和商务车辆材料,按居民停车证办理。
2.同一户籍地址又有经营活动的私房,只能办理一种类别的车辆停车证,如同时递交了居民车辆和商务车辆材料,按居民停车证办理。
四、办证流程
1.在庐山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相关类别《审批表》及驾驶员承诺书,也可到牯岭镇便民服务中心(旅发委大楼进门停车道闸旁)领取相关表格。
2.居民类车辆将填写好的《审批表》(需盖好云中派出所审核意见章)、驾驶员承诺书及所需各类复印件材料报送至牯岭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工作单位的居民车辆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退休职工及无工作单位的居民车辆自行报送。
3.商务类车辆将填写好的《审批表》(需盖好业主单位意见章)、驾驶员承诺书及所需各类复印件材料递交至牯岭镇便民服务中心。
4.庐山牯岭镇负责对居民车辆材料的收集,庐山文旅控负责对商务车辆材料的收集,各办证部门对收集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5.对审核通过车辆进行制证,对未审核通过的车辆告知其原因,停车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集中递交材料时间
1.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2月17日—2月28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材料递交期内因故未办理的,居民车辆请联系庐山牯岭镇,联系电话:8287786;商务车辆请联系庐山文旅控,联系电话:18397920610。
六、其他事项
1.新证重新核发后,旧证同时废止。
2.进入南北山园门时,须将车辆停车证放在明显位置,以备查验。
3.停车证不得私自伪造,若查实有伪造行为,没收停车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相关单位在办证过程中要严格把关,若查实有提供虚假证明行为,没收停车证,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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