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排污权改革获全省表扬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周慧超)近日,省委改革办公布2024年度江西省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名单,其中“九江市探索排污权储备和交易改革新路径”入选市县优秀案例。作为全省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我市通过建立政府储备、市场配置、数字监管三位一体机制,走出了一条“环境资源变生态资产、生态价值显效益”的创新之路。
九江市排污权交易改革路径,首先是精准设计了排污权制度改革运行逻辑。明确“环境容量为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排污权为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权”,排污权指标产权归全民所有、国家持有、企业使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新增排污权须通过交易有偿取得,现有企业免费获得的排污权在转让、抵押时需补缴使用费,改变以往排污权指标获取“以政府配套为主、交易获取为辅”的方式。
其次是制度创新打造了“九江模式”,构建了排污权政府储备管理库。遵循“所有指标交易必须有明确来源”原则,制定《九江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明确储备来源、收储方式和程序。对无偿获得或有偿获得且自愿放弃等情况的排污权指标无偿收储,对有偿获得的按政府公布的交易基准价格或协议价格有偿回收。同时建立储备台账,探索清单式、可追溯管理模式,将排污总量从业务性指标转为权属性指标。
还制定了排污权储备交易基准价格。突出“环境有价、使用有偿、减排有利”导向,参照其他省市交易基准价等,合理确定排污权基准价格并提交市政府批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均不得低于基准价,探索全品类全行业全领域交易。在省级排污权交易制度框架下,将交易范围从“五大行业、四类污染物”扩大到所有行业、八类污染物。市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均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排污总量,企业一次性购买排污权使用期限为五年,期满自动续期,企业减排产生的富余指标可在二级市场转让。
制定回收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交易获得的排污权若有富余未在二级市场成功转让,由政府兜底回购。政府无偿收储的,企业五年内新建项目可无偿划拨;政府有偿收储的可按原收储价购买,提升企业对排污权价值的认可,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建立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机制。按照“取之于生态环境、用之于生态环境”思路,由税务部门按规定征收排污权出让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统筹用于污染防治,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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