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评”出人民心声 “议”出监督实效
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评议,是监督法规定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是依法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2024年,德安县人大常委会紧握工作评议这一有力抓手,并创新监督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其中,为人大监督工作注入活力,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刚性和实效。
精心筹备,深入调研广集民情民意。德安县人大常委会将工作评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选出5个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受评单位。随后组织开展动员,组建5个评议工作组,由常委会领导牵头,按照实施方案分别深入到受评单位、乡镇、社区、企业等地,开展评议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群众对受评单位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专项工作情况。过程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深入了解受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问题清单更具群众代表性,也让受评单位整改目标更具精准性。
专题询问,推动评议工作压紧压实。2024年8月下旬,德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24年工作评议大会,听取各受评单位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各评议工作组的调查工作报告。现场设询问环节,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们就专项工作问题犀利发问。“我发现幼儿园编外教师较多,教职人员流动性大,教学质量难免受到影响,对此你们将采取什么措施,保障教学质量?”“针对农村公路管护不足的问题,你们后续工作有什么计划?”诸如此类直击民生实事痛点的问题一一被提出。各受评单位负责人面对询问,态度诚恳,自觉正视问题,实事求是作出应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现场承诺整改时限。
满意度测评,加速整改措施落地生效。县人大常委会在评议大会结束后,工作评议组对评议意见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在2024年11月召开的德安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各受评单位负责人分别就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报告,针对工作评议组调查反馈的187条意见建议,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有关意见建议整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据视察、询问、审议情况对受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宣布结果。在县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和受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我们始终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评价标准。”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德安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问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巩固被评议部门整改成果。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部门整改责任;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监督整改工作一抓到底、有始有终。
(陈金成 黄雪松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黄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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