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入住前车位服务费遭质疑 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山居水岸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业主收房时已签字认可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张新红)日前,濂溪区山居水岸业主李先生向九江市融媒体中心反映,入住小区后,物业服务中心要他在缴纳物业费的同时缴齐之前的地下车位服务费,让他无法理解。对此,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山居水岸服务中心经理杨霞表示,业主收房时都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了30元/月的车位服务费。
据李先生介绍,他一年前拿到在山居水岸购买的商品房钥匙,装修后于今年1月份入住,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物业费时,工作人员让他将之前的地下车位服务费也一并交了。他很不理解,虽然自己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但装修期间自己并没有使用。他说,自己和周边的很多人并不知道缴纳物业费的同时还要交车位服务费,这两者为何要在一起收费?
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山居水岸服务中心经理杨霞表示,山居水岸2024年1月开始交房,公司在2023年11月入驻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24年11月才开始收取地下车位服务费,考虑到业主拿到钥匙后要装修,所以之前并没有向业主收取地下车位服务费,但地下车库的照明、清洁等工作一直在做,其中仅公共用电一个月就有两三万度,公司开销也不小。而且,收取地下车位服务费也在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她说,业主收房时都会收到一份业主服务手册,其中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第十四条约定“地下车位服务费30元/月”,这份合同由业主确认签字,物业公司也是依照合同约定收取地下车位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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